记者从南宁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获悉,全区水产畜牧兽医系统已全面开展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强化防疫技术措施,对所有养殖场进行严格的执行防疫制度。 从4月29日起,实行甲型H1N1流感疫情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组织开展甲型H1N1流感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对有呼吸道症状、体温升高等类似感冒症状的生猪,要重点关注,隔离观察。强化防疫技术措施,加强生猪防疫管理,指导养殖场(户)建立健全防疫制度。防堵境外疫情传入,边境地区加强值班巡逻和“五户联防”,严把非口岸通道,防止境外生猪及其产品入境带入疫情。做好应急准备,完善突发疫情的快速反应机制,组织应急预备队,做好消毒剂等防疫应急物质的储备。开展科普宣传和舆论引导,宣传甲型H1N1流感是“可防、可控、可治”的,普及科学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知识和方法,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
要强化动物卫生监管,严格执行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确保猪肉产品安全。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拒不执行强制免疫政策、逃避或者抗拒检疫的,以及贩卖病死猪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目前,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已派出3个督查组,分赴南宁、东兴、凭祥等边境地区和生猪养殖密集区检查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规模养猪场和肉品企业是检查重点。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防疫制度,建立市场准入制度,严禁外地染疫动物进入我区,促进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