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技术 > 猪场管理 > 猪场复养前要进行哪些方面的评估?
作者:网络综合整理来源:网络综合整理时间:2024-03-08 14:26点击:次
1.场址评估 根据我国相关部门发行的《规模猪场(种猪场)非洲猪瘟防控生物安全手册(试行)》规定,养殖场与公共道路距离不可低于500 m,养殖场与周边居民区等人口密集区域距离应大于500 m,尽量保证养殖场周边2 km内无村庄。选择具有天然防疫屏障的地区进行养殖场建设。如山地、树林、沟壑等。另外,远离垃圾处理厂等。在垃圾处理厂5 km内养猪场规模应保持在中小规模,同时减少养殖场数量,保证10 km以内无屠宰场。 2.水源评估 复养前检测人员应定期对养殖场水源进行病毒检测,确保水源未受污染。另外,使用场区内深水井,尽量避免使用河水可有效降低污染。 3.资金和环保评估 猪场复养时需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支持。复养前,相关人员应根据国家要求进行环保评估。一旦评估不达标,应停止复养。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一系列制度要求出现猪瘟疫情的养殖场应扑杀全部猪群,随后全场进行严格的消毒和无害化处理,保证连续42 d无新疫情的发现。不同养殖场由于防控压力、环境、硬件设施、管理制度不同。相关人员需根据各自养殖场特点合理制定空栏时间,从而保证复产成功. 第一,复养前,养殖场及所在地周边连续3个月无任何非洲猪瘟疫情的发生。对于出现过疫情的养殖场,在解封后应保证3个月无新疫情的发生。同时还应确保养殖场周围10 km范围内所有养殖场连续3个月均无非瘟疫情的发生。 第二,对于已发生疫情的养殖场,养殖人员应查找病因,保证养殖场及周边环境内无非洲猪瘟病毒的存在。养殖场内部还应制定严格的生物安全设施制度和防疫方案,并保证严格执行。同时保证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第三,定期对养殖场、周边环境、人员、物资、食堂、下水道、积粪池、饮水器等进行系统采样。在保证复产前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方可引入哨兵猪、仔猪和后备猪等进行观察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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