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技术 > 遗传育种 > 不适宜给怀孕母猪用的药
作者:比尔帕特来源:猪易论坛时间:2022-03-01 09:45点击:次
一、利尿药物 由于利尿药物会引起子宫脱水,导致胚胎脱离,所以速尿(呋塞米)在母猪妊娠早期(45天以内)禁用。 二、解热镇痛药 保泰松(布他酮)毒性大,易造成胃肠道反应,肝肾损害。水杨酸钠、阿司匹林具有抗凝血作用,易促发流产,故应禁用。其他解热药物可按量应用,不能随意加大用量。 三、抗生素类药物 链霉素对胎儿毒性大,易导致弱仔,应尽量避免使用;替考星注射液对胎盘穿透力极强,易导致流产,应禁用此类药物。 四、激素类药物 如丙酸睾丸素、乙烯雌酚、前列腺激素、地塞米松等药物易导致流产,应禁用。但氢化可的松可酌情使用。 五、拟胆碱药物 如氨甲酰胆碱、毛果方香碱、敌百虫等药物易导致子宫平滑肌兴奋性增强,应禁用此类药物。 六、子宫收缩药 如催产素、垂体后叶素等药物可引起怀孕母猪流产或早产,应禁用此类药物。 七、降压药 如利血平等药物胎盘穿透力极强,易导致流产,此类药物孕畜应禁用。 八、某些中药 如红花、当归等,具有兴奋子宫的作用,易引起流产,早产;大黄、芒硝、巴豆可通过刺激肠道反射性引子宫强烈收缩导致流产早产破血药,故不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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