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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的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之三

来源:中国猪e网 作者:淡冬松 时间:2009-03-05 点击:

2.磺胺类
      严格掌握适应症,对病毒性疾病或推断为病毒性疾病及发热病因不明者不宜用磺胺药。
     用量要适当,疗程应充足。磺胺药在组织中的浓度必须明显超过PABA的浓度才能发挥作用。由于磺胺药没有杀菌作用,因此首次剂量必须加倍(突击剂量),以后每隔一定时间给予维持量,在急性感染症状完全消失后经2-4日才可考虑停药,以免细菌产生耐药性或复发。
      急性或严重感染时,为使血中迅速达到有效浓度,宜用磺胺药钠盐注射。由于其碱性甚强(pH8.5-10.5),宜深层肌内注射或缓慢静脉注射。并忌与酸性药物(如维生素C、氯化钙、青霉素等)伍用。
   为预防磺胺药可能在尿析出对肾脏造成毒害,用药期间应充分饮水,必要时要灌水。犬、猪等到肉食、杂食兽应同时给予等到量碳酸氢钠使尿保持碱性以增加磺胺药的溶解度。草食兽尿虽呈碱性,但在炎症的病理条件下往往发生变化,故仍宜配合应用碳酸氢钠。
      肾功能有损害时,磺胺药的排泄延缓,此时应慎用或不用。
   由于磺 胺药能抑制大肠杆菌的生长,妨碍维生素B1和其它B族维生素在肠内的合成,故应用肠道磺胺(少吸收)超过1周以上的患畜,应同时给予维生素B。
    应尽量避免局部应用磺胺药(专供外用的磺胺灭脓、SD银、磺胺醋酰钠除外),以免发生过敏反应或导致耐药菌株的产生。治疗感染创时,必须将创口中的坏死组织和脓汁清洗干净,因其中富含对氨苯甲酸,可对抗磺胺药的抗菌作用。
      某些药物(如普鲁卡因、苯唑卡因、丁卡因等)含有对氨苯甲酰基,不宜与磺胺合用。
①  全身应用磺胺
      磺胺嘧啶(SD)
——本品在体内的代谢产物乙酰化物的溶解度虽低,但一日多次应用,也易在泌尿道中析出结晶。
——针剂的钠盐,遇酸类可析出不溶性结晶,故不宜用5%葡萄糖液稀释。空气中的二氧化碳亦可使其析出结晶。
      磺胺噻唑(ST)
磺胺噻唑是磺胺药中毒副作用最多的一种,无论在引起尿结晶还是招致过敏反应方面都是名列前茅的。各国早已从药典上陶汰了,美国已禁止使用。我国也陶汰了人用的三磺片(ST、SD、SMZ)。
②  肠道应用类
      磺胺脒(磺胺胍、SG)
——用量过大,或遇肠阻塞及严重脱水病畜,使吸收量多时也可引起结晶尿。
——成年反刍动物少用,因瘤胃内容物可使之稀释而降低药效。
③  局部应用类
      甲磺灭脓(SML)
——在血中很快灭活,只能供局部应用。
——局部应用时可出现疼痛、烧灼感,有时还可能引起过敏感反应。
④  关于长效磺胺
比较好的是磺胺间甲氧嘧啶(SMM,DS-36)。国际上对长效磺胺存在争议。1972年WHO遴选的磺胺药中,一种长效磺胺也没有选。美国药典对所有长效磺胺均未收载,日本药典只收载了SD-36一种。
3.硝基呋喃类药
         内服后大部分在体内迅速破坏,部分以原形从尿中排出,血中浓度很低,不适于全身感染的治疗,只能用于治疗尿路感染、肠道感染及作为体表防腐消毒药。对畜禽有一定毒性,可发生厌食、呕吐、腹泻、胃肠出、视觉紊乱、周围神经炎、兴奋、惊厥、四肢瘫痪及昏睡等不良反应。
该类药物中,毒副反应最大的是呋喃西林,呋喃唑酮(痢特灵)较小。后者广泛用于治疗痢疾,但近年来发现其引起多发性神经炎以及对肝脏的副作用。英国药政部门认为,有足够证明证实痢特灵对肝有害,并要求在说明书上注明;日本已禁止出售多种硝基呋喃类化合物,其中包括痢特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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