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阅猪价行情短信  猪e周刊  VIP专区
首页 | 技术 | 财经 | 商城 | 种猪 | 仔猪 | 兽药 | 饲料 | 器械设备 | 招聘求职 | 康大夫 | 猪猪问答 | 猪猪报价 | 猪猪论坛 | 猪友圈 | 博客 | 百科 | 导航
当前位置:主页 > 技术 > 猪病防治 > 猪病解析 >

专家谈猪病治疗和预防的新理念

时间:2009-06-26 来源:互联网 作者:郑宝亮 等 点击:   网友评论  分享到微博
核心提示:当前猪病,病原的多重感染与诱发或继发感染比较普遍,新的疫病不断出现,老病又有新的变化,这个局面有大环境有关系,更与养猪人的预防治疗观念有关系,只有改进这些观念,树立新的预防治疗理念,才有益于养猪业的发展。

 

      目前我们都已经认识到了一些事实:药物、化学物质、激素、重金属等对畜产品的污染日益严重,直接威胁到了人类的食品安全和健康,有人断言,食品中的抗生素和激素残留给人类健康和社会带来的危害,统计起来比沸沸扬扬的三聚氰胺事件所带来的危害要严重得多;现在的猪病太多太复杂了,防不过来,根本没有办法用一种病原引起的传统病变来解释;打了十几种疫苗猪还是要发病,甚至是打过疫苗的病照样感染猪;现在的猪变得越来越脆弱了,难养而易得病,根本不像20年前我们养的猪那么强壮,而且现在的猪病越来越难治,治疗效果差,甚至有些病根本就治不好。
  类似这样的种种疑惑困扰着养猪户,也困扰着相关的专业人员。造成以上困惑的原因固然很多也很复杂,而且也无法从一两个方面或从一两个层面上解释清楚。但是目前我国多数人对猪病的预防和治疗理念方面存在的问题,对造成以上养猪业难题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我们在猪病的预防和治疗方面到底出现了什么问题,根据我们的经验与体会,粗浅地总结了以下几条。


  
  1 人们在预防方面的误区主要有以下几点
  
  1.1 盲目迷信疫苗的保护作用
  众所周知,疫苗在防控猪病方面起了重大作用,可以说是功不可没。于是,很多别有用心的人和对疫苗仅仅一知半解的人们便过分夸大疫苗的作用,把接种疫苗当作防控猪病的唯一手段,把疫苗当作灵丹妙药。从而多种类、大剂量地滥用疫苗,用上疫苗后就以为会和庄稼用上除草剂一样肯定会有效果了。听说别人给猪打了什么疫苗,自己也要跟上,不管本地区有此病与否都把疫苗打上,打上疫苗自己心里才会踏实。盲目迷信疫苗保护作用的后果,多数得到的是比较失望的后果。
  
  1.2 片面理解猪病方面的“防病”措施
  多数人片面的理解我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中“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方针,将里面的“防”字片面的理解为注射疫苗而非综合防制!不顾当地疫病流行情况,不顾猪群的健康状况,不顾免疫程序,不顾猪群已有的血清学抗体消长情况,对猪同时或短时间内接种多种疫苗,不但达不到注射疫苗的预期效果,而且可能造成猪免疫失败,而且产生了许多我们最不想看到的副作用。
  
  1.3 忽略了注射疫苗带来的副作用
  注射疫苗后的低烧或发热、厌食、过敏、呕吐等疫苗反应,我们在这里就不加以赘述了。疫苗注射过程中给猪群带来的疼痛、恐惧、绝望等造成的精神压抑作用,进而带来的猪群免疫力低下问题,会立竿见影地体现出来的。很多猪场已经体会到了,注射疫苗之后有的猪开始发病了,注射疫苗之后猪群出问题了。就是由于疫苗反应或注射疫苗过程中,造成猪的精神伤害从而带来的免疫力低下而出现的问题。
  
  1.4 紧急接种疫苗
  紧急接种疫苗可以说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举动!前面已经提到,即使在猪群比较稳定的情况下,接种疫苗尚会因为猪群因为担心被打针而精神压力过大,造成猪群整体免疫力降低,从而出现某些个体乃至猪群出现病情。然而紧急接种疫苗的猪健康状况必然不佳或处于某些传染性疾病的发病期或潜伏期,如果我们此时给猪群打针注苗,初期肌体对抗野毒刚刚产生的抗体却又被疫苗中和掉一部分,倒容易起到反作用。况且造成猪群精神压力过大从而整体免疫力降低,便为处于发病期或潜伏期的传染性疾病开通了道路,加重了疫情。紧急接种疫苗不但会伴随着疫情的加重,乃至还会出现少量或大批量死猪现象。我们注射给猪的任何一种疫苗,没有一周左右试验条件下几乎检测不到抗体,没有半月左右的时问抗体水平上不来。所以紧急接种疫苗或经过运输过来的猪的补种疫苗,是没有理论和实践依据的,应该在生产实践当中予以摈弃。

责任编辑:陈静  

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
注册会员
图片新闻
今日热帖
热门文章  
热门日志  
推荐商品  
猪猪问答  
关于猪e网 - 广告宣传 - 意见与投诉 - 法律声明 - 友情链接 - 本网招聘 - 网址导航
©版权所有 2009-2010 中国猪网 - 猪e网 - 猪易网
业务联系: (010)82921526 82920653
京ICP证090350号 电信业务审批[2009]字第212号